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育賢國民中學831思源勵學
獎助學金申請辦法
一、 成立緣起:本獎助學金由本校第八屆畢業校友三年一班發起,為感念母校及班導師等教師諄諄教誨,緬懷師恩與飲水思源,並激勵在校學子勤奮向學,特設立育賢國民中學831思源勵學獎助學金,援此訂定本辦法。
二、 審查組織:由學校教務處成立831思源勵學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(以下簡稱審查委員會),其委員組成由教務處簽請校長核定,負責審查獎勵對象,議定獎助學金名單。
三、 申請資格與名額:
1. 思源勵學獎學金:本校九年級學業成績優異學生,前二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90分以上,曾有公益服務(含志願服務)者。每年5個名額,每名新臺幣伍仟元。
2. 思源勵學助學金:本校七、八年級學生,家境清寒,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,曾有公益服務(含志願服務),經導師評估確有助學必要者。每班得申請一位名額,每名新臺幣壹仟元。
3. 為讓資源廣泛嘉惠學子,本獎、助學金同一人在校期間以領取一次為限。
四、 申請方式:
1. 由班導師就該班符合申請資格學生,協助申請表填寫,推薦提審查委員會審議。
2. 每年寒假開學起至三月底前,填具申請表向教務處提出申請。
五、 經費管理:本獎學金係由第八屆畢業校友捐贈,存入學校設立之金融機構專戶,其經費收支委請學校教務處管理監督,得視情況暫停或中止辦理。
六、 本辦法由審查委員會審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發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本校全體師生由衷感謝第八屆畢業校友三年一班發起設立「831 思源勵學獎助學金」。感謝校友們慷慨解囊,獎掖後進。這份獎學金不僅是對學子學業進步的肯定,更是對母校教學精神的認同。我們定將這份美意妥善運用,激勵育賢學子勤奮向學、回饋社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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