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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處室公告彙整 (Collections of Offices' Announcements)

「海外留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應記載事項第7點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13日以臺教文(三)字第1130051125A號令修正發布,檢附發布令影本及修正規定各1份

{{ $t('FEZ001') }} 文書組

{{ $t('FEZ002') }} 總務處|

「海外留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應記載事項第7點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13日以臺教文(三)字第1130051125A號令修正發布,檢附發布令影本及修正規定各1份

教育部令

修正「海外留學定型化契約範本」第七條

海外留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



{{ $t('FEZ003') }} 2024-06-18

{{ $t('FEZ014') }} 2024-07-18|

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6-18|

{{ $t('FEZ005') }} 60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