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5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44438號函及新竹縣政府110年11月8日府教學字第1100390134號函辦理。
二、111學年度起「本土語言認證」採計截止日比照日常生活表現之採計截止日(110年4月30日)辦理。
三、免試入學招生對象、招生比率、辦理方式、比序項目、運作模式等詳閱附件;本作業要點送教育部備查,自 111 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適用之。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 2021-11-12
{{ $t('FEZ014') }} 2021-12-12|
{{ $t('FEZ005') }} 156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