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7月14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150062872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「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 則」規定略以,國中小圖書館專業人員至少應置1人,其專 業人員得由符合圖書館設立及營運標準規定之教師或職員 專任或兼任。又依「圖書館設立及營運標準」規定略以,國中小圖書館如無相應資格人員,得由曾修習圖書資訊或 閱讀推動相關專業課程者擔任;另圖書館專業人員每年應 接受20小時以上之專業訓練。
三、為持續協助各國中小達成前開規定,並使擔任國中小圖書 館專業人員者具備相同之基礎知能,國教署業委託國立臺 灣師範大學拍攝圖書資訊及閱讀推動相關專業課程,提供尚無圖書館專業人員之學校教職員修習,及已有圖書館專業人員之學校教職員增能,開設課程說明如下:
(一)115年「全國圖書教師磨課師課程(基礎)」或「全國圖書教師磨課師課程(進階)」:各國中小倘未具符合圖 書館專業人員資格者,學校教職員可透由修習此2個課程 並取得研習證明,以符合擔任國中小圖書館專業人員資 格。
(二)「資訊素養融入專題探究課程」、「數位閱讀課程」或 「如何利用AI協助閱讀推廣課程」:各國中小圖書館專 業人員得透由修習此3個課程,以取得每年20小時之專業 訓練時數。
(三)115年「全國圖書教師磨課師課程(基礎)修課辦法」、 「資訊素養融入專題探究課程修課辦法」及「數位閱讀 課程修課辦法」業以本府115年1月27日府教社字第 1150024878號函知各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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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7-22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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