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一、本府112年12月28日府教特字第1120198517號函諒達。
二、研習時間:113年7月29日(星期一)至7月31日(星期三)上午 8時至下午4時。(共3日)
三、研習地點:南華國中2樓未來教室。
四、參加對象:本市國中普通班教師及特教教師;請每校薦派1 人參加,其他有興趣之教師亦可報名,額滿為止。
五、參加人員本府同意核給公假3日登記,請依計畫逕至本市教 師研習護照登錄報名,全程參與研習之教師,將核予 21 小時研習時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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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2024-06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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