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
::: 新竹市立育賢國民中學全球資訊網

各處室公告(含榮譽榜公告) (Offices' Announcements)

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相關業務案。

{{ $t('FEZ001') }} 陳明月

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
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6月1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1800號函辦理。
二、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辦理旨揭業務,規劃於113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支援,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:
(一) 教師資格:
1、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(不含偏遠、離島、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)之編制內專任教師。
2、 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,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。
3、 須熟悉文書電腦軟體之操作。
(二) 商借期間: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。
(三) 服務地點: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)。
(四) 辦理業務: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相關業務。
(五) 其餘事項依商借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。
三、 請協助轉知所屬教師相關訊息,並擇優推薦,請於113年6月30日(星期日)前將簡歷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e-1191@mail.k12ea.gov.tw,並於信件主旨註明「應聘原民特教組特殊教育科商借教師」,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遴選之。
四、 檢附商借原則及簡歷表格式1份。


{{ $t('FEZ003') }} 2024-06-19

{{ $t('FEZ014') }} 2024-07-19|

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6-19|

{{ $t('FEZ005') }} 79|